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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一体化是煤电企业的优先发展政策

标签: 煤电一体化

2018 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委,连续出台《关于发展煤电联营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推进煤电联营促进产业升级的补充通知》《关于加大政策力度进一步推进煤电联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文件明确煤电联营发展方向,要求新规划建设煤矿、电厂项目优先实施煤电联营,在运煤矿、电厂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加快推进煤电联营,鼓励大型动力煤煤炭企业和煤电企业加快实施煤电联营。煤电联营有利于增强煤炭、电力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推动煤炭、电力产业协同发展;有利于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降低全社会用能成本,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

实践证明,煤电一体化坑口电站是最具综合效应的运营模式。在原煤产地建设坑口电站,将外送煤炭转变为外送清洁电力,不仅减少煤炭运输成本和公共资源占用,有效消除因煤炭运输造成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同时切实降低电力企业备受煤炭价格波动和保障不足带来的不利因素,实现高效清洁的煤电一体化坑口电站模式,已成为煤炭一次能源转换的优先发展路径。

根据陕西省统计局发布的《2021 年陕西省能源产业运行分析》,2021 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 7.00 亿吨,其中大部分煤炭通过铁路、公路向外省供应。转变煤炭能源输送方式,是打造高效清洁可持续发展的煤电产业“升级版”的具体路径,具有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应,因此,在煤炭资源富集区开发建设电厂,具有显著优势。